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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推荐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| |
关于评选推荐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| ||
发布时间:2018年07月09日 来源:本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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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高等学校: 为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,大力营造创先争优、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,激励全省各级各部门牢记使命、尽锐出战,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,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,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2018年评选表扬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并择优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奖。按照省扶贫办评选推荐要求,现就从高校领域推荐2018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表彰类别及名额 每个高校可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(组织创新类)1个,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名(从奋进类、贡献类、奉献类、创新类中选择1个类别申报)。我厅在各高校推荐基础上,择优推荐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(组织创新类)2个,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8名(奋进类、贡献类、奉献类、创新类各2名)报省扶贫办。省扶贫办进行差额评选,确定最终入选名单。 二、评选条件 (一)先进集体(组织创新类)表扬条件 在教育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高校县处级及以下机构(单位)。一是政治坚定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。二是善于创新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坚持因地制宜、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,大力实施教育扶贫领域改革创新,推进思路创新、政策创新、模式创新、方法创新,示范带动作用明显,精准脱贫成效显著。三是作风过硬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强化脱贫攻坚责任,深入推进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,坚持不懈纠“四风”、改作风,深入群众、真抓实干,推动扶贫工作务实、脱贫过程扎实、脱贫结果真实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,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。 (二)先进个人表扬条件 各高校从事教育扶贫工作的干部职工(含第一书记)。 1.基本条件 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四个服从”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决策部署,大力弘扬新时代脱贫攻坚精神,用心用情用力抓扶贫、干扶贫,工作扎实、成效显著,遵章守纪、维护形象,群众认可、社会公认,无违纪违法现象。 2.具体条件 奋进类:积极作为、勇于担当,带领贫困群众摆脱贫困,推动贫困地区发展、改变落后面貌。 贡献类:认真履职尽责,心系贫困群众,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真扶贫、扶真贫,出色完成教育扶贫脱贫任务,为教育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。 奉献类:热心扶贫济困,乐于奉献爱心,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支持参与教育脱贫攻坚,以实际行动关爱帮扶贫困群众,受到贫困群众肯定和社会广泛好评。 创新类: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,坚持问题导向,着眼破解难题,在创新政策措施、方式方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产生积极影响。 三、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推荐评选,真正把扎根基层、苦干实干、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选出来,把为教育扶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、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选出来。各高校要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考察审核。推荐的先进个人人选要征求人选户籍地或居住地计划生育、公安等部门意见,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检和监察机关意见。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《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》《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》(见附件,可从省教育厅“山东教育扶贫”专题专栏下载),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要求丰富详实、层次清晰、生动感人,主要事迹材料要求突出重点、高度概括、简明扼要。请于7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(审批表、事迹材料)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。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,我厅将按要求统一印制盖章报送省扶贫办。 工作联系人:省教育厅人事处史志远;联系电话:0531-81916590;电子邮箱:sdjyfp@163.com。 mobile48365365 2018年7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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