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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部门联动对培训机构开展“亮剑”行动 | |
惠民部门联动对培训机构开展“亮剑”行动 | ||
发布时间:2018年07月13日 来源:滨州市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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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精神,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,惠民县由县教育局牵头,联合公安、民政、人社、工商等部门,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清理整顿。 一是整肃师风,做好联合治理的先期准备。惠民县教育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99所学校、4985名教师集中开展“暑假师德‘补习课’”活动——“照镜子”,学习典型,提高认识;“正衣冠”,强化学习,提升师德;“洗洗澡”,敢于亮剑,加强督查;“治治病”,创新思路,严明纪律。 二是管好责任田,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办班“零容忍”。惠民县教育局严格教育行政问责,对在职教师违规办班、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,实行“零容忍”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。对监管不力的学校,视情节轻重,依法给予通报批评、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罚,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、学区主任的责任。对顶风办班的教师,依法给予取消评先树优、职称评聘、调离岗位等处理,形成高压态势,树立教师良好形象。 三是挂图作战,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。惠民县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形式,自7月6日至9月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治理行动。行动结束后由惠民县联合检查小组检查验收,对不作为、慢作为行为进行通报批评。 四是精准分工,健全部门长效联动工作机制。各相关部门依据“分级管理,属地为主”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”的原则,履职尽责,切实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力度。明确各镇办对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主体责任;各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,增强责任意识和问题解决内驱力;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县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》,齐抓共管、协调配合,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。(滨州市教育局) 惠民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大会 联合执法现场 联合检查签到表 检查辅导班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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